7月30日,由赣州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涉嫌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全程通过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 2月12日下午,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接到受害人曾某报案,称其被网络诈骗64万余元。曾某从2月5日开始通过微信发布求购、销售信息,联系上了自称有口罩货源的被告人王某和有口罩需求的买家,并先后分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给犯罪嫌疑人王某73.6万元。 然而,被告人王某在收款后,以先发1~2个口罩作为样品或以货物被中途截留等理由哄骗、搪塞受害人。在受害人提出退款要求后,王某仅退回9.32万元,其余64.28万元未在约定的时间退还,并将受害人从微信好友拉黑失联,后逃窜至云南企图通过陆某(已另案处理)潜逃出境。 2月13日,企图外逃出境的被告人王某及陆某在云南临沧落网,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受害人远不止曾某一人,而被告人王某当时还是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为填补在网络赌博中欠下的巨额赌债,于今年2月份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人们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谎称有口罩货源实施网络诈骗。在短短1周时间里,被告人王某实际诈骗达到525万余元,并在网络赌博中越陷越深,非法所得大部分被其挥霍,被其诈骗的受害人有100多名,遍布江西、黑龙江、山东、江苏、广东等10多个省份。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疫情期间以有口罩出售为由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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